2014年1月6日(也就是明天),政府振興股市的第三支箭"現股當沖"即將上路囉!不知大家對於此項政策了解多少?
首先您是否符合了現股當沖的資格?
1.需在市場上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
2.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合計成交十筆(含)以上
3.已開立信用交易帳戶者及專業機構投資人不在上述範圍內
4.投資人應事先與券商簽訂概括授權同意書
以下就是現股當沖的交易流程須知:
1.可於普通交易時段9:00~13:30,以同一帳戶在同一交易日先買進後賣出同種類、同數
量之主管機關指定之上市(櫃)股票進行當日沖銷交易。若在普通交易時段買進的股票
還未賣出,可以在盤後定盤賣出。
EX1庫存沒有股票,無法先掛賣出;EX2庫存原有1張鴻海,9:30掛買進鴻海(但還未成
交),10:30掛賣出鴻海,賣出的先成交後才成交到買進的部位,這樣並非當沖,而是賣庫
存買新股。
2.現股當沖目前只開放兩百檔,分別為台灣五十、中型一百及富櫃指數的兩百檔個股。
3.若您本身有庫存,以當沖為主,EX庫存原有2張台積電,今日先買進2張台積電,後來再
賣出2張台積電,這賣出的2張台積電是做當沖,而原本庫存的2張台積電沒有變動。
4.在做現股當沖還是要量力而為,買進股票的金額遠超過自己所能承擔,萬一盤中突然急殺
跌停鎖死,導致賣不出去,會有交割上的風險。
也預祝各位投資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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