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公司接到訂單、利潤大增等利多,
或是產品滯銷、認列虧損等利空,
內部人總是提早知道,
當然也就可能提早買股或賣股,
這樣的資訊不對稱,
對投資人非常不公平,
所以法規上當然也就要予以規範。
這內部人是指誰呢?
法規上包含董監事、經理人、大股東等,
(大股東指持有10%股份以上者),
當然不少人會用配偶和小孩當人頭,
所以法規還包含這些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,
儘量讓籌碼真實呈現,
規範其轉讓股票都要申報給大家知道。
申報的時間點有兩個:
要轉讓股票前,
必須要事先申報(除非一天賣低於10張),
申報後一個月內可以轉讓,
超過時間如果想要再轉讓,
就要再重新申報。
而在轉讓股票後,
則需要在下個月做事後申報,
讓投資大眾看到內部人持股異動,
令那些未事先申報的轉讓也無所遁形。
不過,
不是每個申報都是壞事喔,
一般轉讓申報有兩大類:
不是每個申報都是壞事喔,
一般轉讓申報有兩大類:
特定人轉讓-包含洽特定人、贈與、信託等。
非特定人轉讓-包含一般交易、盤後定價、鉅額逐筆等。
原則很簡單,
「特定人」轉讓通常有特殊目的,
例如父母要把股票贈與給小孩,
或是怕爭產或股權被把持而交付信託,
又或是引進策略聯盟夥伴,
對股票通常反而是好事,
「非特定人」的轉讓要比較小心,
通常是內部人覺得股價可能太高,
或是恐怕有甚麼未公開的重大利空,
趕緊先將股票出脫給不知情的投資人,
所以得特別留意喔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